课程详情
为满足当今社会发展对学前教育师资高学历的需求,江苏师范大学充分发挥本校学前教育品牌专业的优势,现对从事幼儿教育事业的教师及在校学习本专业的学生设立提升学历层次的通道,以帮助大家从知识和技能上全面提高社会竞争力。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主考学校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助学工作的意见》(苏教考〔2005〕3号)的文件精神,特在南通地区举办学前教育自考本科班。
招生说明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
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的教师及学有余力的学前教育专业在校学生。
二、学制
学制3年,利用业余时间完成。特殊情况可以在3年基础上延长一年。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公共课程(同名公共课程可申请免考)全省统考时间为每年1、4、7、10月;专业课程和选考课程由江苏师范大学自主命题考试,考试时间为每年1、7月;实践性环节的课程考核由我校组织实施。
四、毕业与学位条件
毕业条件:学生修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课程的实践性环节),通过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并且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可获得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由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江苏师范大学联合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
申报学位条件:
1.英语(二)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或取得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或通过省学位英语考试并在省学位办规定的年限(六年内),或取得公共英语三级笔试或者全科证书;
2.考试计划中规定的学位课程成绩平均分不低于70分;
3.毕业论文成绩良好以上(含良好)。
4.学生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半年内需申请学位,错过申报期限学校不再受理学位申请。
同时满足上述4个条件,可申请学士学位,经江苏师范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批后,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五、收费标准
我校郑重承诺,学员所报本科自考学前教育本科专业收费,严格按照如下收费标准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考试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114号、苏财综〔2002〕118号)、《关于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特色专业收费标准的通知》(苏教财〔2003〕48号)、苏价费〔2003〕186号、苏财综〔2003〕71号)
1. 学费:2100元/年,学制3年(总学费6300元);教材自购。
2. 补考费:13门课程每门免第一次考试报名费,补考报名费按照每门50元另外收取,由补考学生承担。
3. 课程免考审定费,每生每门10元;学士学位评审费(含学位证书工本费)每人200元。
4. 交费方式:收费分为两次,第一次学费3000元,第二次收费3300元。
课程类型 |
序号 |
课程 |
课程名称 |
学 分 |
备 注 |
|
理论 |
实践 |
|||||
公 |
1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
2 |
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4 |
|||
3 |
09287 |
NTET(中级) |
6 |
|||
4 |
00015 |
英语(二级) |
14 |
学位课 |
||
专 |
5 |
00398 |
学前教育原理 |
6 |
学位课 |
|
6 |
30517 |
幼儿园课程(含实践) |
4 |
2 |
学位课 |
|
7 |
00882 |
学前教育心理学 |
6 |
学位课 |
||
8 |
12350 |
儿童发展理论 |
4 |
|||
9 |
30518 |
学前教育研究方法(含实践) |
5 |
1 |
学位课 |
|
10 |
00385 |
学前卫生学 |
4 |
|||
选 |
11 |
12351 |
低幼儿童文学名著导读 |
3 |
三门科目 |
|
12 |
00402 |
学前教育史 |
6 |
|||
13 |
30505 |
幼儿园舞蹈(实践) |
4 |
|||
14 |
06999 |
毕业论文 |
不计学分 |
|||
学分合计 |
不少于70学分 |
说明:
获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可以免考“09287NTET(中级)”。